同时,到2020年,安徽省力争可再生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。预计到 2020 年,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 800 万吨标准煤,可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 2000 万吨,减少烟尘年排放量约 50 万吨,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约 60 万吨,减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 30 万吨。
《规划》提出,要遵循能源发展 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的战略思想,以加快建设创新型“三个强省”为契机,多元推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,不断壮大产业规模,着力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,努力实现可再生能源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转化,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提供绿色动力。
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,优化发展布局,创新发展方式。提高地热能、空气能应用水平,提升可再生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和集成创新能力。抓住国家推进南方城市集中供暖机遇,按照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的方针,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,提高居民生活水平。
《规划》同时指出,要加强安徽省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估,在资源条件优越和建筑用能需求旺盛地区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,探索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高效梯级利用。到2020年,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4800万平方米。以合肥、芜湖、蚌埠为重点,结合日益增长的建筑节能和提升居住舒适度需要,扩大空气源热泵工程应用规模。
《规划》要求,落实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,积极支持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,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、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。鼓励各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,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评价、创新技术研发等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运营。